一、综合部
(一) 负责接收、处理来往文电、信件,起草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,管理资料档案;
(二) 负责安排会领导办公、公务活动日程;
(三) 负责起草工作总结、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;
(四) 负责内部行政事务,办公用品采购、车辆和库存管理;
(五) 负责保管基金会公章和法人名章,按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使用;
(六) 负责配合会领导完成年报、年检、评估等工作事项及理事会相关工作;
(七) 参与筹资募捐活动和公益项目管理;
(八)负责基金会网站建设与维护;
(九) 负责对外交流合作事项的组织安排工作,定期向会领导报告对外交流合作进展。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技术培训;
(十) 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,按时编制月财务报表、半年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;
(十一) 负责基金会固定资产、物资管理,建立健全账册,定期检查收归,防止流失;
(十二) 负责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,妥善保管任期内会计凭证、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;
(十三) 负责基金会年度工作经费测算,起草年度收支预算报告。
(十四) 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、审查和结算;
(十五) 协助、配合做好审计、年检和评估工作及有关信息披露事项;
(十六) 严格印章管理,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;
(十七)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项目部
(一) 负责公益项目的开发、实施,完成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 负责和捐赠方/资助方/执行方的前期沟通,在做好项目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起草或审校项目捐赠/资助协议书、项目规划方案/计划书和项目执行协议;
(三) 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组织协调所需的各项资源,合理安排项目工作,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内部和部门间的协作关系。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达到项目要求,如委托第三方执行,应跟踪、检查项目工作质量和进度;
(四)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执行方以及定向捐赠方保持沟通和交流,对出现的项目变更等问题及时达成一致;
(五) 随时向会领导报告项目进度和相关重要事项,不定期协调召开项目工作和专题会议;
(六) 项目结束时,负责进行结项工作,整理各种相关文件留档备案;
(七) 负责按规定披露资金和物资的募集、使用信息;
(八)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